哪種標記不能作為歐盟商標注冊?
瀏覽:976 來源:-- 發布時間:2023-01-10 09:28
對于企業來講,想要注冊歐盟商標,但又不知道哪些標記不能申請,那么一定要看本篇文章,小編整理了,目前歐盟商標不能申請的標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 沒有任何顯著特征的商標;
2. 商標與其他已有商標存在近似或者相同;
3. 已成為現有普遍的語言或商業慣例的商標;
4. 與公共政策或廣泛接受的道德規范相抵觸;
5. 有欺騙公眾的性質,如對商品或服務的性質、質量或產地的虛假描述;
6. 關于產品形狀、酒的產地或某些官方標志,有絕對不允許的理由;
7. 由于異議而被駁回的商標不能作為歐盟的注冊商標。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提交的商標,被一個歐盟國家拒絕,那么這個歐盟商標就不能被整體注冊。舉例來說,如果只在一個成員國使用同一商標,并且用于同一商品或服務,則該商標將因該商標在先所有者的異議而被駁回。
什么是歐盟商標申請日?
歐盟商標申請日是指OHIM收到此申請的確切之日(或國家工業產權局包括比荷盧經濟聯盟商標注冊局收件之日),申請須提供以下書件:
- 申請歐盟商標注冊要求書
- 申請人情況
- 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
- 商標圖案;
- 在OHIM或國家工業產權局收件之日起1月內支付基礎申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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