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異議程序及費用
瀏覽:3945 來源:-- 發布時間:2019-06-12 13:12
歐盟商標異議程序
鷹飛為大家普及一下歐盟商標異議程序,希望客戶在歐盟商標申請被異議時,可以積極應對,為自己的品牌努力爭取,不輕言放棄。
歐盟商標異議期:
自官方發布之日起三個月,異議期不能延長。
歐盟商標異議程序:
1. 提交異議申請。
異議必須說明依據的理由。應注意異議只能基于相對理由,即,基于在先權利(通常情況,異議基于在歐盟或歐盟各成員國獲得的在先商標專用權)。不可對絕對理由提出異議,惡意屬于絕對理由。
2. 異議申請的形式審查。
在這一階段,歐盟知識產權局檢查異議申請是否符合形式要求(例如異議是否在異議期內提出、是否收到了申請異議的付款、是否清楚標識了在先商標等等)
一旦異議被認定可以受理,歐盟知識產權局就將異議程序的時限通知雙方。
3. 冷靜期。
在這個階段,雙方和平解決爭端。該期限為2個月,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至24個月。如果希望結束冷靜期,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做出單方退出的選擇。如果冷靜期結束而爭議未得到解決,則進入對抗階段。
4. 對異議作出答復。
異議者有兩個月的時間提交進一步的事實、意見和證據來證實。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做出書面答復,則歐盟知識產權局將根據已提交的材料做出裁決。
5. 最后反駁。
如果商標申請人做出答復,則異議方可以在兩個月內做出最后答復。
6. 實質審查裁決。
對抗期結束,歐盟知識產權局將根據已提交的所有材料做出裁決,通常需要6-8個月。裁決通知書將發給異議人和申請人。
7. 不服裁決上訴
通知發出后兩個月內,可以再向歐盟知識產權局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申請人可要求異議方提供使用證據
如果異議方在新商標的申請公布日前已經注冊五年以上,則申請人可以要求異議方提供商標使用證據,如果異議方無法提供證據的情況下,異議將被駁回。
歐盟商標異議官費費用
(根據異議結果,費用和承擔方是不同的)
1. 如果異議被完全駁回,異議方應向商標申請人支付300歐元;
2. 如果異議成功,商標申請人應向異議方支付620歐元;
3. 如果異議僅部分成功,則雙方承擔各自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