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申請的誤區有哪些?-鷹飛國際
瀏覽:1182 來源:-- 發布時間:2021-09-18 08:55
美國專利申請的誤區有哪些?今天鷹飛國際帶大家了解一下!在美國專利領域有一句名言:“陽光下的新事物都可以獲得專利。”它還告訴人們,只要是人類發明出來的新東西,都可以拿來申請專利。
但現實生活中有不少發明家,都認為既然自己發明了新產品,專利的申請也不過是走形式,只要簡單地填寫資料,就可以申請成功。事實上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專利申請過程中存在很多誤區,一不小心就會中招。比如說:
1. 專利申請在取得專利權之前沒有任何效力。
"專利待定"一詞實際上只代表人們提出專利申請。因為人們在一件事上做出了申請專利的舉動,并不意味著它最終會獲得相應的專利權。
專利法和專利權是兩回事。發明人員常常認為只要提交專利申請,就一定能取得專利權。在美國,任何一項專利申請都必須經過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實質性審查,任何人都不能保證它一定能取得專利權。一個或多個審查者將對“現有技術”進行檢索(尤其是在專利申請提交日期之前出現的技術),并以此確定專利申請中要求保護的發明是否確實具有新穎性和非明顯性。
2 .臨時專利申請不能得到保護。
在現實中,只有一種東西被稱為“臨時專利申請”,而所謂的“臨時專利”只是一個小小的聲明。提出暫定的專利申請只是為了提前申請之前的時間。這類應用程序在12個月內自動失效,根本不可能直接轉化為專利。人們在提出臨時專利申請后1年內,必須提交相應的非臨時性專利申請或專利合作條約(PCT)申請。
3. 可覆蓋世界上所有國家的"國際專利"并不存在。
類似地,這里只有國際專利申請(也稱PCT申請),而不是所謂的“國際專利”。PCT申請并不會主動轉化為有效專利。和臨時專利申請相似,PCT申請也被用來“占位”,它有助于申請人保持包括美國在內的多個國家的申請權。專利是一種地域性權利。一般而言,美國的專利權僅限于美國境內。
4. 沒有被標記專利號的產品也可獲得專利保護。
標記實際產品上的相應專利號是一種很好的方法,因為它可以大大提高專利持有者可能得到的損失賠償。然而,即使一件產品沒有專利標記,其他人也不能侵權。所以,即使該產品沒有專利標記,它仍然可以被一個或多個專利保護。
【鷹飛國際】18年專注辦理美國L1工作簽證、美國EB1-A杰出人才移民、美國公司注冊、美國銀行開戶、海外公司注冊、全球商標注冊、各國簽證等眾多業務,詳情咨詢電話:400-7227-010,關注公眾號:鷹飛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