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外籍人士合法在美居留,申請改變身份是經常有的,當然也有例外的,如J-1(交換學者、訪客身份)就不可以在美改變身份,但如果提出的改變理由不充分,證據不充足,讓移民局對改變的意旨有所懷疑,就有可能被拒絕。從移民法的角度及條例中,并無明文規定L-2簽證持有者不可改變為其它身份,常理說,法律中沒有規定,那就表示可以做。
以下為轉變身份應注意的事項:
1)應在沒有失去L-1身份之前提出,那表示子女在美還是合法身份。
2)一般轉變身份時在539表格中并不需填寫理由。但如果你恐懼移民官不明理由,如果寫出理由對子女的申請會有幫助,應當寫一封不太長的解釋信,文中說明又合理,又有人情味,應有幫助。
3)經濟擔保。應該有一個在美的銀行戶口,有一筆教育基金,讓移民局深信將子女留在美國,不會成為社會的負擔。
4)如果子女成績不錯,還可把他們的成績單附上,博取移民官審核的贊許。
L2簽證
您有兩種選擇:
一是家屬與您一起申請L1和L2簽證,及國內面談;
二是您先申請L1簽證順利得到批復,再給家屬在國內申請L2簽證的使館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