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請人未經允許而在身份調整期內離開美國,將被認為放棄身份調整,除非申請人持有H或L簽證。只要申請人提前告知則沒有問題。
只要申請人能證明是去合法旅行,美國移民局一般會簽發離開美國的提前許可。申請提前許可被認為是申請“回美證”,它可以使申請人在身份調整期內自由往返美國,但不得超過一年。
在美國之外定居的外國人不得持有“回美證”。想到美國之外旅行的“回美證”申請人必須身在美國直至拿到此證,以避免被認為放棄其身份調整申請。“回美證”的發放需對申請人進行背景核查,申請過程一般需要60-90天。所以安排好旅行計劃,提前申請回美證。
I-485調整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