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轉讓協議內容有哪些?有范本嗎?-鷹飛國際
瀏覽:605 來源:-- 發布時間:2023-02-27 11:15
歐盟商標轉讓是需要填寫協議或者合同的,那么這個協議和合同的內容有哪些您知道嗎?一般來講代理機構會提供相關模板,今天我們免費分享給大家!
一、美歐盟商標轉讓合同 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是由(以下稱“轉讓人”)與(以下稱“受讓人”)共同訂立,就轉讓人將美歐盟商標(以下稱“被轉讓商標”)轉讓給受讓人而達成的協議,以下條款組成本合同。
二、被轉讓商標 雙方同意,被轉讓商標為: (1)商標名稱:美歐盟; (2)商標說明:美歐盟圖形標志,由四個環組成,由美國、歐洲、中國及其他世界組成;
(3)商標注冊號:8143436; (4)商標類別:第35類; (5)商標使用范圍:服裝、鞋帽、箱包、家具、體育用品、貿易服務等商品及服務。
三、轉讓商標 (1)轉讓人擁有被轉讓商標的完整權利,同意將該商標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同意接受該商標的轉讓。
(2)轉讓人保證被轉讓商標的所有權利是完整、有效的,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 (3)轉讓人保證其有權轉讓被轉讓商標,轉讓后,受讓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獲得被轉讓商標的完整權利,不受任何影響。 (4)轉讓人保證被轉讓商標以及被轉讓商標所代表的任何商品和服務,均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
四、轉讓價款 雙方同意,轉讓人將被轉讓商標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按照以下條件向轉讓人支付轉讓價款:
(1)轉讓價款為人民幣XXXX元,整數元; (2)轉讓價款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內,一次性支付轉讓人賬戶; (3)受讓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的,視為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五、商標注冊程序 雙方同意,轉讓人在收到轉讓價款之日起X日內,應當向商標局提交申請,將被轉讓商標注冊給受讓人,受讓人應當根據轉讓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注冊資料,轉讓人應當協助受讓人完成商標注冊程序。
六、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條款 (1)本合同文本以中文為準,其他語言版本僅供參考;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可以書面方式對本合同做出修改或補充,但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生效;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聯系方式 轉讓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讓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簽訂日期: 轉讓人: 受讓人: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需轉讓正式合同,可聯系專業機構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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