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銷的生前信托是一個單獨的法律實體,立以為您或其它人的利益照料和管理您的財產或基金。可撤銷的信托可在特定事件(通常是立信托人仙游)發生前隨時修改;而不可撤銷的信托一旦設立便不可更改。
若健在配偶并非美國公民,若非將轉給健在配偶的財產改為轉入“非公民配偶特別信托”,則無法享受婚內稅額抵扣(Marital Deduction)。婚內稅額抵扣讓已婚夫婦在一方故去后進行財產轉移時免繳聯邦遺產稅(Federal Estate Tax)。QDT中至少有一方受托人(Trustee)必須是美國公民或美國境內公司(例如,銀行或信托公司)。信托文件還須規定在作為受托人的美國公民或美國境內公司有權從遺產中扣掉聯邦遺產稅之前不做任何分配。
特需信托的受益人通常是從政府扶貧項目中獲得福利的人。當此類人接受遺產之后就必須停止申領福利,因為這些項目對其受益人設有嚴格的收入和財產上限。特需信托從生前信托中保管的一筆錢中撥款,一點點付給受益人或其救濟金。受托人會參照政府項目設置的收入或財產上限,不會給受益人超標的金額,而導致受益人停止申領政府項目福利。該信托會有可供受益人使用的財產,例如汽車。受益人辭世后,信托基金的余額將分配給其它受益人。
信托分配計劃可與遺囑分配計劃相同。您可將財產給子女,若您的子女年紀太小不適宜接收遺產,則可為子女設立信托;您也可將財產作為慈善捐贈,或贈與非親屬受益人。您可自由決定。然而,當受益人只有一人時,則須有一項條款列明,若該受益人不幸比立信托人早逝,則代位受益人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