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忘記年檢,后果有這三種!
瀏覽:1419 來源:-- 發布時間:2021-07-06 08:43
2021年什么最重要,信譽最重要! 目前不管是國內還是國際上,對信譽的重視都十分顯而易見,比較對于執行失信的老板,就會有出行受限、資產凍結、子女受教育、就業受影響!今天小編要跟大家分享的是,新加坡公司注冊后,如果忘記年檢,那么會產生哪些后果?
根據新加坡注冊局ACRA規定:所有新加坡公司每年必須按時提交年報。與此同時,新加坡注冊局也強調,如果公司不按時提交年報,公司及其負責人可能面臨以下三項處罰。
后果1:
《新加坡公司法》175、197和201(1)條對公司年審期限有明確規定,公司每年需召開股東大會AGM、提交年報報告和財務報告。2018年,新加坡對年審規定的時限進行了全面更新。按財務年度為2018年8月31日或之后的新加坡公司,年審時限如下:
1. 私營有限公司:財務年度終了后6個月內必須召開聯合調查會,7個月內必須召開聯合調查組;
2. 公共公司:財務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必須召開工作總結會議,6個月內必須提交董事會審議;
如逾期不交年審,則會被注冊局罰款,每次逾期罰款300新幣,總罰款300至900新幣(約4500人民幣)。
后果2:
這是法庭起訴這一較為嚴重的后果,主要針對拒絕服從的“老賴”群體。如因新加坡公司逾期年審,公司負責人不能接受罰款處罰,或者拒不繳納罰款,新加坡注冊局ACRA將通過法庭起訴該公司及其負責人。
一經登記局提起訴訟,即使補繳罰款也不能撤銷訴訟,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上庭。甚至在出庭之前,公司董事就已經向注冊局的ACRA提出過要求,并且必須按時接受法庭的裁決。注冊處會通過掛號信和電子郵件向公司董事發出法庭傳票,以確保告知公司主管何時能收到法庭傳票。
法官有權在法庭上決定是否對注冊局的指控認罪,或者請求審判。如法官被判有罪,他將被處以最高5,000新幣(約25000元)的罰款。若公司董事拒絕按時到庭,法庭將發出"逮捕令"。簽發"逮捕令"是非常嚴重的情況,基本上相當于被政府列入"黑名單",如果此人到了新加坡,海關就會被扣留。
后果3:
《新加坡公司法》第1515條禁止擔任董事、強制注銷公司的規定,如果在5年內同一董事的公司發生3起違規行為,注冊局將為期5年禁止該董事個人,并直接或間接擔任任何其他公司的董事,或登記管理人員。這就是說,一旦違反了3次以上,注冊局就特別關注該人,留下不良記錄,并限制該人在新加坡管理任何公司。
若一家新加坡公司連續數年未提交年報,新加坡注冊局有理由認為,該公司未進行經營,也未開展業務,注冊局可采取強制注銷該公司的措施。
如在一名董事的名下,有3家新加坡公司,由于持續未提交年報而被注冊局強制注銷,那么這位董事個人也將被注冊局取消董事資格。同理,從即日起取消董事資格,或在5年內,此人不得擔任新加坡公司的董事、或當地公司高管,或直接或間接參與外國公司的高管,均不得獲準。
自然,新加坡注冊局ACRA也區分公司被注銷的不同情況,一如既往地以人性化對待業務操作。比方說,一個董事名下有3個或更多的公司,由于市場、業務、經營等原因,不打算繼續經營或存續,公司的董事和股東可自行注銷公司,也不會因此受到注冊局的處罰。新加坡對個人商業信譽的尊重和重視,以及對那些有損于商業信譽的不誠實的人的嚴肅態度,都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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