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勢:申請的國家多就可以節省一部分費用,只有選擇國家越多,優勢就明顯,另外馬德里商標單個國家駁回的,相互之間不影響,其他國家可以繼續申請。
劣勢:申請的意向注冊國家比較少,優勢不明顯。另馬德里注冊沒有各國家的商標證書。跟蹤案件進展有難度,以后涉及變更續展等問題,仍要通過馬德里方式解決,程序相對來說比較繁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