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下不能入境,也不能為家人辦理L2簽證了。入境及面談時必需帶I797原件。
只有向移民局申請補發(fā)一份I797原件。但需要付費。
1)和L1申請程序一樣,遞交移民局申請I797批復的同時再遞交一份轉身份的表格;
2)需要人在美國,且入境3個月才能直接用B類轉L1身份。
不可以。如果母公司是一個盈利的公司,而來美設一個非牟利公司,這本來沒什么關系,但若經過這個非牟利子公司來辦L-1,就顯得矛盾,也不符合移民法中L-1的條例規(guī)定。
顧名思義,L-1的名稱是“跨國公司經理人才”,那么在美的子公司必須能表達出促進雙方貿易、互惠互利的情況才合理,況且在申請L-1及L-1延期時必須要顯示出貿易數(shù)字及利潤,才能順利進行。因此非牟利的子公司是不能申請L-1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