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C -
Vermont Service Center
WAC -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LIN -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處理140 ,移民申請
SRC - Texas Service
Center ,處理140,移民申請
在美國遞交L1簽證申請129表只有兩個移民中心,就是EAC 和WAC。
140是移民申請,I485是調整身份,先申請移民,后調整身份,也可以同時遞交140和I-485。
不可以。如果母公司是一個盈利的公司,而來美設一個非牟利公司,這本來沒什么關系,但若經過這個非牟利子公司來辦L-1,就顯得矛盾,也不符合移民法中L-1的條例規定。
顧名思義,L-1的名稱是“跨國公司經理人才”,那么在美的子公司必須能表達出促進雙方貿易、互惠互利的情況才合理,況且在申請L-1及L-1延期時必須要顯示出貿易數字及利潤,才能順利進行。因此非牟利的子公司是不能申請L-1的。
可以。外籍人士合法在美居留,申請改變身份是經常有的,當然也有例外的,如J-1(交換學者、訪客身份)就不可以在美改變身份,但如果提出的改變理由不充分,證據不充足,讓移民局對改變的意旨有所懷疑,就有可能被拒絕。從移民法的角度及條例中,并無明文規定L-2簽證持有者不可改變為其它身份,常理說,法律中沒有規定,那就表示可以做。
以下為轉變身份應注意的事項:
1)應在沒有失去L-1身份之前提出,那表示子女在美還是合法身份。
2)一般轉變身份時在539表格中并不需填寫理由。但如果你恐懼移民官不明理由,如果寫出理由對子女的申請會有幫助,應當寫一封不太長的解釋信,文中說明又合理,又有人情味,應有幫助。
3)經濟擔保。應該有一個在美的銀行戶口,有一筆教育基金,讓移民局深信將子女留在美國,不會成為社會的負擔。
4)如果子女成績不錯,還可把他們的成績單附上,博取移民官審核的贊許。
L2簽證